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拟转让自己的股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拟转让自己的股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向乙转让应得到丙、丁过半数同意B.甲向戊转让应该得到乙、丙、丁过半数同意C.甲向戊转让时,乙、丙、丁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D.甲向戊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乙、丙、丁有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