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日,农民李某承包本集体的耕地,并签订了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自2007年3月10日开始执
2007年3月1日,农民李某承包本集体的耕地,并签订了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自2007年3月10日开始执行,由于农民李某在县城经营一饭店,该承包耕地至2009年10月10 B抛荒没有种植农作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如果农民李某在()前,仍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可以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农民李某承包本集体的耕地。
A.2008年12月11日
B.2009年1月11日
C.2009年2月11日
D.200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