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手机版 网站地图 小工具

学而优·知识库

首 页
位于成都的甲(卖方)工厂与位于连云港的乙(买方)公司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5月10日通过
位于成都的甲(卖方)工厂与位于连云港的乙(买方)公司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5月10日通过铁路交货。以下属于该合同免责的事由是 ()
A.甲的生产设备出现故障,致使不能按时交货
B.丙地发生地震,致使甲的原料供应出现困难
C.因甲的产品供不应求,厂方发布文件要求产品只供应四川省内客户的需要
D.成都至南京的铁路线被山洪冲毁,致使甲不能按时交货
参考答案

关闭

前往注册

我已注册,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