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成都的甲(卖方)工厂与位于连云港的乙(买方)公司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5月10日通过 位于成都的甲(卖方)工厂与位于连云港的乙(买方)公司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甲于5月10日通过铁路交货。以下属于该合同免责的事由是 ()A.甲的生产设备出现故障,致使不能按时交货B.丙地发生地震,致使甲的原料供应出现困难C.因甲的产品供不应求,厂方发布文件要求产品只供应四川省内客户的需要D.成都至南京的铁路线被山洪冲毁,致使甲不能按时交货 参考答案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