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2007年2月3日销售商品500件,每件单价1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率为17%,企业为了促销给予对方2%的商业折扣。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如买方在2007年2月11日付清货款,该企业实际收款金额应为()元。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
A. 49 000
B. 48 020
C. 56 183.4
D. 50 000
正确答案:C
本题购货方在10天之内付款,因此应该给予对方2%的现金折扣,所以销售方实际收款金额=500×100×(1-2%)×(1+17%)×(1-2%)=56 183.4(元)。
为什么要连乘两个(1-2%)?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