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不属于侵犯姓名权的是()。 A. 小田的继母李某强迫她改姓李,小田不从,继母以各种借口打骂小田 B. 越某在其19岁那年,觉得父母为其取得的名字不好听,自己自作主张到公安局将其名字改为自己喜欢的 C. 大李冒用小张的姓名,给小张远在合肥市的爸爸发电报,谎称小张生病,使小张的爸爸连夜赶到北京 D. 小李擅自使用其上级姓名,以从客户往来中获取回扣等方式来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