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可以读取网络图文,我们可以聆听网络声音,但我们无法感知网络的模样。正是这虚拟的网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无比巨大的现实影响。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网络成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也造就了中国庞大的网络群体。网民是天空的星星,遥不可及;网民是现实的个体,就在你的身边。
2009年1月初,人民网进行了一项网上调查,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网络监督已经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
2.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俨然一张群众监督的“天网”。当前,有多少官员患有“网络恐惧”症?恐惧到什么程度?最恐惧什么?哪一级别的官员最怕网络监督?针对以上公众关注的问题,《人民论坛》杂志展开了广泛问卷调查。短短3天里,共有5943位网友参与。同时,《人民论坛》记者还通过发放书面问卷和随机采访的形式,调查干部和普通群众共计300人。本次调查总计参与人数6243人。
“哪一级别的干部最怕网络监督?”问卷对300位党政干部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选择“县处级”这一选项的占47%,列第一位。而记者采访发现,宣传部长和县委书记这两个群体的官员最怕网络监督。
江苏省某县宣传部长坦言,宣传部长和县委书记这两个群体的官员之所以最怕网络,是因为宣传部长的职责就是要抓好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着当地的形象和本人工作业绩。而县委书记作为地方一把手,当地形象好不好、发展得如何,直接关系着一个地区的和谐发展与稳定。
“你认为‘网络恐惧’表现在哪些方面?”调查结果显示:“担心工作疏漏等不良现象被曝光,影响前途”(60%);“担心私人信息被曝光,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占28%);“担心网络舆论只看错误不顾成绩,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占17%);“担心网络监督混淆是非、颠倒黑自,让人有口莫辩”(占16 %);“担心一些不良分子借网络监督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占11 %)。
“您认为官员的‘网络恐惧’是好事还是坏事?”88%的受调查者认为是“好事,说明社会进步了”;6%的受调查者认为是“坏事,不利于干群和谐、社会稳定”;有6%的受调查者选择“不好说”。
从调查结果看,官员的“网络恐惧”是好事得到高度认同,说明做人做事要“心有畏惧”,才能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在当代社会,网络的草根性代表了更广泛的民意,因此“网络恐惧”也就是对民意的关注和尊重,当然是一种社会进步。
3.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分析了2009年77件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热点事件,发现由网络爆料而引发公众关注的有23件,约占全部事件的30%。互联网已经成为新闻舆论的独立源头之一。
对于2009年的互联网舆情态势,各方解读各不相同。一些网民说:互联网已经成为“大规模杀伤性媒体”,对贪官污吏和政府不当执法形成了强大的制约力量,网民成为中国最大的虚拟而有现实力量的“压力集团”。
许多媒体将2008年定为网络监督元年,2009年网络监督的持续发力,与有关部门的积极跟进愈显默契,促进了公共事件的顺利进展。但也应注意到,网络监督力量在与被监督权力博弈过程中,还存在代价高昂、过程不甚透明等问题。
回顾这些“小人物”个案,其吸引网民眼球的“新闻性”,往往在于事件本身过于沉重——或者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或者以自残的方式求证己身清白。还记得那个因发帖反映老家违法征地问题而遭跨省追捕的河南青年王帅么?事件虽已平息,但王帅向媒体坦露心声:因为维权成本太高,今后再也不反映问题了,甚至连举报的事也不会再做。不管什么原因让这位小伙子不敢不愿再次监督,但这显然不应是社会监督发展的理想归宿。
有必要指出的是,在网络监督事件中,被监督权力过于猖狂是一回事,而本当“春江水暖鸭先知”的一线监督部门,往往也反应迟缓,有的还敷衍搪塞。比如,在年底网络监督收官之作的内蒙古贫困县(旗)女检察长刘某坐豪车事件中,面对网络监督问题,一开始当地不是高度重视积极查明事实,而是信手拎出“诋毁”这样表达倾向明显的词汇。本来只是网民与被监督对象的博弈,结果反倒异化为与监督部门的暗中较劲。
一面是网络公民力量迅速成长,另一面是一些部门对于这股新生力量缺乏积极应对办法,或自视权威,或漫不经心,这些表现主观上或是无意,客观上却成为监督的堵点。甚至可以这样讲,网络监督成果越是丰硕,越折射出一些当地监管重责部门的工作失职。事实上也是,相当一部分网络监督事件最终得以查处,并非得益于与被监督对象距离最近监督部门的快速反应,而是上级的高度重视与强力介入。
4.近年来,网络监督不断传出令人振奋或令人震惊的消息,一些违纪违法官员被作出相应处理,一些失误的决策被及时予以纠正,一些事态的演变因民心所向而得以改变,一些制度性建设因舆论的力量而得以推动??网络监督也因此赢得了许多掌声。
“躲猫猫”,网络挤出的真相
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关进看守所,几天后死亡。晋宁县公安机关称其受伤的原因是放风时和狱友玩“躲猫猫”撞在墙上。
网络监督下,事件最终真相大白。原香港立法会主席、现任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范徐丽泰感叹:“内地网民真是好厉害呀,正是他们的执著,令糊涂事件的当事人没法糊涂过关。”
周久耕,揪出贪官代言人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是具有代表性的网络揭丑事件,而先后被网络力量揪出来的有公款集体考察拉斯维加斯、深圳海事局某位领导不检点行为、某税务局领导酒后失态、某市级大会
睡倒一片的与会干部等。
有网友说,“请允许我感性地喟叹一声:互联网真好!它像一缕阳光,只要晒到的地方便长不了毒霉。”
“楼脆脆”,引发网友起名潮
2009年6月27日早上,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已接近完工的l3层商品楼突然整体倒塌。所幸,事故发生时恰逢清晨,建筑工人还没上班作业,只有一名工人被压身亡。这一事故被网友戏称为“楼脆脆”。
此后,“楼歪歪”“楼裂裂”“楼薄薄”等名词不断涌现。
网络的两面性,在最近的“局长日记”一事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广西来宾市烟草局韩峰的情色日记被网络曝光后,他本人已被停职,但与此事相关的一些人的隐私,亦被公之于众。此外,一些轰轰烈烈甚至惊天动地的舆论声讨、追逐、抨击,也往往因为被人操纵、被人利用或与事实真相的南辕北辙而遭遇尴尬,从而引发对网络监督合法性的质疑。于是,有人用这样一句歌词表达了对网络监督的双重心态:想说爱你,也不是很容易的事。
5.从“华南虎照”当事人被判刑到“躲猫猫”事件水落石出,近年来,成了老百姓津津乐道的话题网络监督,“人肉搜索”更成了网友们人人都可参与的“侦察”工作。然而随之而来的虚假信息泛滥、扭曲夸大事实、个人隐私曝光等,成了“网络监督”的负效应。
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中,网络监督究竟该如何看待?记者带着不少网友的提问,走访了两会代表、委员及有关专家。
网络降低监督门槛
网友“白菜帮子”:近年来此类由网络率先引发关注,继而因网友们质疑、搜集举证并最终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并导致事情解决的案例层出不穷,且都造成全国性的影响,如何看待越来越壮大的“网络监督”?
孙南申(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从监督体系来看,对政府机关的监督是多方面的,有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府监察部门的政纪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等。但这些监督模式都有一定的要求和程序,如到法院起诉,必须是权利当事人。相对而言网络更加方便。
王曦(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全国政协委员):网络监督最大的优势在于其便捷性和广泛性,让公众多了一个自由表达的空间。跟其他表达意见的方式相比,网络监督所受限制最少,“门槛”最低,最接近百姓的日常生活。
李明蓉(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人大代表):网络监督的兴起,本身就是公众民主意识增强的体现;而网络又为公众行使知情、表达、参与、监督四大民主权利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警惕网络监督负效应
网友“粉红小男孩”:我们发现网友在质疑分析、寻找证据的过程中,被搜索人往往个人隐私全无,工作单位、照片、联系方式乃至家人都会被曝光。如何看待网络监督的负面效应?
王曦:正是因为网络监督的限制较少,一些网友可能会滥用这种监督方式。
李明蓉:民主是需要规则的,否则就走向民主的反面。假如网络的追索成为一些人以私利
为目的的报复工具,网民无形中就成了别人的帮凶。即使贪官和罪犯也有个人合法权利。违法犯罪、不道德行为是一回事,个人隐私是另一回事,特别是当事人的亲友更应该受到保护。
段祺华(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全国政协委员):在一个法制国家,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同样重要,不能因为结果是好的,就否定过程中的错误。
执法者要多倾听网上声音
网友“特雷莎”:不管“华南虎照”还是“躲猫猫”事件,网络监督发现的问题都是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在现实中没能得到及时解决?
孙南申:透明度是任何一个现代文明的国家所必须的,如果规则不透明,就会潜规则盛行。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网络更直接、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和改进相关工作。
王曦:要使网络与现实的互动成为常态。网民有所表达,就是希望政府能够回应,否则表达就没有意义。政府应该对官员进行培训,教会他们如何正确对待网络意见,及时发现和疏导民怨。
6.集众多优点于一身的网络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信息的准确性无法核实。有些不实信息,经网络广泛传播后,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国家正常的政治和经济生活秩序。还有的人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对政府和政府的政策加以诽谤和诋毁。2008年的“柑桔事件”就是一个例证。从2008年10月中旬开始,一则“柑桔有虫”的消息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以至谣言四起,全国各地的桔子严重滞销,给桔农造成了极大损失。
正因为如此,有人指出,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有它推动文明进步的一面,但也常夹杂着谣言和不满情绪的宣泻。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柏英认为,网络的大众化和匿名性,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民主,毫无疑问将促进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促进社会良性发展,但也正是由于其匿名性的特点,使得一些人发言不负责任,“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善意的,但不排除有些人出于个人目的,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而经网络迅速传播后,会形成很坏的影响。”孙柏英说。
她认为,网络舆论消极的一面应当引起重视,要防范不良信息迅速传播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老百姓有时候是盲动的,不是每个人都有辨别力,一些耸人听闻的信息特别容易鼓动人们,会导致社会传染效应,在问题澄清前已经形成严重问题,再想改变就很难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系主任展江认为,互联网不是专业媒体,信息传播者很可能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对于真实、客观、公正、平衡、全面这些新闻价值要素不一定理解,因此,在传播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信息失真。“尽管互联网鱼龙混杂,但不能因此抹杀它的贡献和功劳,如今网络已经成为非常重要、不可替代的新闻来源和最早的黑幕揭发者。如果没有网络,不知有多少矿难难见天日,不知有多少食品安全事件继续被忽视。所以,我们要感谢互联网,而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法制和公民教育来加以解决。
网络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弱项——网络暴力。根据社会心理学研究,在言论立场上的确存在“人云亦云”的现象。“网络存在大多数人的暴力,就是多数人的专政,比如大家都说‘范跑跑’坏,大家就默认他坏,他承认错误了还是永世不得翻身。虽然谁都可以表达不同意见,但对于非主流的声音,其他网民往往群起而攻之,甚至经过‘人肉搜索’干预其现实生活。”孙柏英说,在这个意义上,追问网络民意的真实性可能会有一种危险,就是忽视个体声音。“民主是保护少数人意见的,不应该只有一种声音,但在网络强大的攻势面前,这种平衡往往无法保证,就连我们学
者也常常受到网络舆论的影响,失去了应有的中立判断。,,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孙柏英认为,面对网上海量的信息,人们要有自己的判断,看待事物不能带有色眼镜或有偏见之心,要全面、客观。一方面,政府要主动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百姓意见并积极改进,另一方面,百姓通过网络监督政府时,也要有公民的责任意识,不能在匿名的保护下随便发表不实言论,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并且要能够包容不同声音,允许别人发表意见,并遵循一定的规则。如不能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曝光一些被谴责者的照片、家庭住址、电话,这会在一定程度上侵犯别人的人身权。
“权利义务是对等的,现在许多百姓要求权利,但应该负的义务不知道,说话不负责。缔造良性政府的同时,也要缔造理性的公民。”孙柏英说。
7.近日,一家媒体做了一个关于“人肉搜索”网络监督方式的相关调查,调查表明八成网民认为它是草根监督的利器,广大网民期望应对之加以引导,趋利避害。37.93%的网友认为网络监督应该加强自律意识,不能随意地、不负责任地传播私人隐私和个人信息。56.9%的网民认为对于网络监督必须完善法律处罚力度,加强网站的监管义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保护公众的人格权不受网友侵权行为的非法侵害。对于网友在网络上发表的言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审查的义务,如发现网友的帖子有侵权内容,应当予以删除,没有及时删除的,则为侵权;如受害人或他人告知网站,有帖子涉及侵权内容,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应及时删除,未及时删除的也构成侵权。”一位署名‘‘胡子’’的网民称,网站的监管义务是重要环节之一。
“在网络上进行的‘人肉搜索’,有可能侵害个人的隐私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称,其实,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防止侵权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第十六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建立网络实名制,可能是对网络暴力进行监管的一种方式。但是由于网络实名制会使网咨监督的自由性受到威胁,因而引发网络监督力度大大降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力丹认为,网络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匿名性,而是在于网络发言者的素质不高。在现有的技术手段下,如果一个人在网上言论不当,有关部门想追查,很快就能查到这个人的真实身份,只是很多网络暴力事件并未上升到司法程序。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徐娟法官也认为,“要管理网民行勾,就得实行网络实名制,但这种做法又是有违网络自身的使用规律的,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下,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监管体制的不完善,要想使网络监督发挥积极作用,则更多地需要网民自律。”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针委员在2009年全国“两会’’提案中建议,政府应该设立专门部门,对网络监督的相关线索进行专业的收集、分析,按真实性、可查性、影响性分级管理,并设立网络发言人。同时,这些网络发言人要及时在网上就调查情况对网友进行答复,保证渠道通畅??网络监督本身是好的,但必须建立在客观、公正、真实的基础上,应完善相关法规,制定网络舆论监督程序,在发挥网络监督作用的同时,遏制侵犯隐私、网络暴力等事件的发生。目前对网络监督的正确引导和制度建立仍需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动,因此,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网络监督健康发展,期待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8.只有正确引导,不断规范,才能发挥网络监督对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尽管网络监督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作为一种新生且极具生命力的事物,害怕和打压都不是正确的做法,我们唯有积极应对,正确引导,不断规范,才能使网络监督对廉政建设的积极作用越来越多地发挥出来。
首先,要正确对待网络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加强与网民的互动,通过网络交流了解民情、汇聚民智、解决民生,把网络监督作为促进工作的重要帮手。各级党委、政府应该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教会他们如何正确对待网络意见,及时发现和疏导民间怨气,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要特别关注涉及本地民生方面的意见、可能引发大问题的突发事件,要善于从网络舆论中发现腐败案件线索。要教育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听取网民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及时调整工作的重点和方式方法,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网络监督信息收集、处理和快速反馈机制。各级监督机构要确立一套快速有效的筛查、甄别、调查、处理以及反馈信息的程序。要安排专人对网络监督信息线索进行及时汇总和归纳,认真收集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迅速处理和回应,准确、及时、详细地在网上公布所掌握的信息,抑制虚假信息的泛滥。要通过积极应对,及时公开事实真相和处理结果,把最真实的情况通过最权威的渠道发布出来,让网民在事实面前去发表更理性的评论,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的积极功效,抵消网络的消极作用。各级监督机关有责任在依法履职的前提下,主动回应热点,如实介绍情况,坦陈工作问题,虚心进行整改。只有在第一时间依法公开所有能够公开的内容,积极主动地向公众作出解释,才能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积极疏导,正确引导,使网络监督更加理性、规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掌握网络监督的特点,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廉政网站建设,加强网络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网络在廉政教育中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动态,协调解决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人员以及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要注重提高各类政府网站和廉政网站的质量和水平,丰富网站内容,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网络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主流观点在与其他各种观点的交锋碰撞中主导网络舆论,让主流声音压倒噪音和杂音。
第四,加强网络监督立法,强化“网德”教育,提高网民素质。将网络监督纳入法治轨道。应尽快明确网络监督的合法性,将网络监督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加以认真保护。对网络监督信息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界定,合理界定非法信息的范围,将其与正常的网络监督区分开来。规范监督行为,对那些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危害国家以及对网络监督压制、打击、报复的,要依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管制或惩处。同时,通过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德”,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合法合理地开展监督。
三、申论要求
1.结合全部给定资料,谈谈你对“网络监督”这一概念内涵的理解。(20分)
要求:简明扼要,语言精练,200字左右。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