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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优·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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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甲乙公司均于2010年6月3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健莎”商标,根据商标的用途,该商标的性质属于(  )。
A、申请人应在接到商标局通知后30日内提交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证明
B、如果甲乙是同日使用,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C、如果甲乙均未使用,且协商不成,由双方抽签决定
D、商标局应驳回甲和乙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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