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注册 手机版 网站地图 小工具

学而优·知识库

首 页
某高校同宿舍两学生尚某、梁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互殴,梁某情急之下抓起一玻璃杯打
某高校同宿舍两学生尚某、梁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互殴,梁某情急之下抓起一玻璃杯打向尚某,造成尚某左眼球破裂、失明,脑功能遭到严重损害。后经鉴定,尚某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尚某的父亲向该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告,要求立案追究梁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不需采用特别的侦查手段,遂让尚某的父亲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而尚父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不属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案件范围,法院不会受理,就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后,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其应当立案。但公安机关仍不予立案。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如下问题:
(1)依法律规定,本案应由哪个机关管辖?
(2)尚父能否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参考答案

关闭

前往注册

我已注册,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