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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
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行遂与丁公司签订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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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土地登记过程。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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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B.
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
200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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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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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月内起诉
C.
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D.
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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