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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考前押密卷(1)第2大题第7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在事务所侵权赔偿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列为共同被告的民事主体包括()。
A.利害关系人拒不起诉的被审计单位
B.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被审计单位出资人
C.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所属会计师事务所
D.提供包含虚假信息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正确答案:AC
利害关系人提出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且事后未补足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出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AC是恰当的。
为什么不选D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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