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些合同条款符合我国法律规定?()A.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合作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C.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只能设在中国境内D.合作企业的利润先由外方收回投资本息,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 参考答案 查看答案